智库评析:从王林到铁林看人民的信仰国家的法律何在?
2015-12-01 13:51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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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库评析:从王林到铁林看人民的信仰国家的法律何在?

这年头儿,网络信息的密集度、快捷度和越来越强的透明度,让许多忽悠人、愚弄人、搞邪恶的人无法藏身,无法纳垢,因为在他们面前处处都有一个光明的照妖镜——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,网络视频的映现是亮堂的!

前不久,那个玩蛇、玩女明星、玩高官、玩大企业家、愚弄社会的老江湖杂耍的伪气功人“王林事件”刚刚谢幕不久,网络上少了些昔日的聚焦和议论。

可是,谁能想的到,时下又冒出一个“著名影视演员张铁林”拜“假法王坐床”的事件。这个在藏传佛教史上的一个大丑闻“铁林事件”就摆在了人民雪亮的眼睛面前,这让吾国吾民的老百姓们究竟怎么的想啊?!

难道这年头“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吗?!”

前面“王林事件”已经有了基本定性,这里不必多说。后面这个“铁林事件”不得不要说一说的。皈依佛教,沉迷道教,崇拜基督,崇敬真主……等“宗教行为”的事情,本来是一个信仰的问题,大家信什么“教”都可以。但是前提必须要有一个基本原则,必须要树立起一个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崇高理想,必须要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,必须要在国家“法律”允许的范围之内,必须要在符合各宗教团体、各宗教教义、教律的范围之内,完全可以去“追寻个人的信仰自由”,坚决不能乱搞,瞎搞,胡搞,拿人民不当回事。

宗教也有它的基本“教律”。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、各种条件已经步入到了“名人”这个行列的人,您的一言一行都关乎着人民的视线,老百姓的期待。若“名人”不检点,自律能力差,丑恶本性不改,不能紧跟时代主题和步伐,乱讲、乱说、乱搞、乱整,这社会岂不成了乱套子的社会了吗?名人岂不成了祸害社会的人了吗?因此,名人更需要符合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,更需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!

就上面“二林事件”,这不得不让人反思。现在中国“一部分富起来的人”有了物质基础之后,文化修养、文化素质、道德教养、社会责任感却是急剧的滑坡,一跌千丈,并且敢公然的去践踏法律而不顾,敢公开的去糟蹋人民雪亮的眼睛而为乐!虽然“铁林”事后还不知羞耻的出来澄清事实。难道他以为数千万计海内外藏传佛教、汉传佛教的“佛学、佛教研习者”都是傻子吗?还是向社会、向国家公开宣告我是“名人”,死猪不怕开水烫,看你国家法律、社会评论又能把我怎么样吗?

就“铁林坐床问题”,因为他是“名人”,而且是扮演过多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“皇帝”的影视名人,且是近几年来拿起毛笔、变身书法家,经常走穴搞银子、捞金砖的名人啊!建议国家公安、宣传、文化、宗教、检察、广电、法院、教育等有关方面应该积极、迅速的行动起来,做出调查,以正视听,征询藏传佛教的“教规”,征询佛教文化的真实意义,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作一个恶性的社会重大事件来立案处理,以“铁林”为首,连带假法王、假僧人、此事件操纵者一并绳之以法,以警示哪些还想侥幸、蒙混社会、忽悠人民、欺骗老百姓善良感情的“名人”!——中国文化艺术发展智库发起组建人、学术主持执笔于北京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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